小大之辩——媒体报道的大乘小乘

renyuneyun 2024年03月02日(周六) 1 mins

近来有个有趣的想法,本文尝试将它描述下来。

略微深入一点了解中国历史文化或喜欢看武侠小说的人应该多少知道,佛教有大乘佛教和小乘佛教的分法,汉传佛教侧重大乘佛教,而藏传佛教或其他地区的佛教普遍是小乘佛教。其中大小乘的区别在于其要「度/渡」的人不同:大乘讲究渡人(且度己),而小乘主要或只讲度己。

我不是佛教徒或佛学家,所以对它们哪个更符合佛陀的本意并不清楚。我感兴趣的是它们存在分别这件事本身——同样是从那些核心经典出发,但由于发散引申以及取舍的不同,导致了完全不同的理念和结论。

稍微泛化一下,小乘讲究的是「我」是否符合某种条例规定(以得到预期结果),而大乘讲究的是「我和他人」是否都能得到预期结果(成佛/解脱)。也就是说,小乘更强调「个体」和「标准」,而大乘则更强调「群体」和「预期结果」。 这样思考的话,在佛教以外,类似的事情也屡见不鲜。其中一类典型例子就是关于媒体的那些理论,例如平衡、媒体自由等。

我相信传播学或者新闻学研究早就探讨过下面这些话题,但有趣的是我以及我身边的人从来没听说过。恰恰相反,我们听说过的都是其对立(错误)版本,也就是下文将要讨论到的一些「常识」。传播学新闻学重要研究结论没有足够传播和新闻报道,这件事本身也很值得玩味。

平衡报道

一般认为,「负责任的媒体」需要进行平衡报道,也就是要将对立各方的观点全部呈现,避免偏听偏信。这个理念按说是对的,因为人无论如何是会有倾向的——媒体人也是人,所以也会有倾向,那么强制他们将自己不认可方的观点刻划出来,可以尽可能降低读者被媒体人倾向影响的程度。新闻学和传播学自然对此有很多包装、很多理论,宣扬它如何精妙,能达到如此这班好处。但好玩就好玩在这里:这个平衡报道可以分出个大乘小乘来。

最基础的小乘平衡报道(壹)可以这么理解:各方的发言都在我的报道中提到或有摘录。

而进一步的大乘平衡报道(壹)可以这么理解:我谈到了各方的发言,且确保各方发言的权重、重要性都相似。

像这样直接对比着列出来,这两者的差别似乎很明显。但现实中,这两者之间的区分十分微妙,只有当读者知道各方(或至少弱势方)实际情况时,才能意识到某篇报道究竟是小乘平衡还是大乘平衡。说得无赖一点,对于小乘平衡报道者来说,他们完全可以这样应对所有质疑:「你说我对各方发言的选择有倾向性,那你倒是也做一个符合你要求的平衡的报道啊。」从某种程度上说,小乘平衡报道的问题在于,他们不需要在乎报道内容是否足够反映真实,而「平衡报道」完全可以是一个用来伪装的工具,因而他们只做到该术语上最低的标准,表现得「似乎是」平衡了即可。

如果我们回归最前面提到的大乘和小乘区别来看,这里小乘强调的就是标准,而大乘强调的是预期结果。如果说这种小乘和大乘的差别还可以通过见识和思考来规避的话,我们没有讨论的另一个角度上的区别则将该问题带到全新的领域:媒体「全局」的大乘和小乘平衡报道。

平衡报道·贰

现在我们讨论的不再是某一篇报道或某一家媒体内容内部的关系,而是「全局」视角下各个媒体的报道之间的关系。在这里,我们可以称呼前面那种某篇或某个媒体的报道为「局部」媒体报道。

当然,「全局」这个词有些虚,不太好量化。实际使用中我们完全可以权且替换为「具有最大受众的(比如80%以上媒体读者)」那些媒体。我刻意使用「受众」这个抽象的术语,因为实际中可以对每种取值都进行一次讨论——比如某个党派人士、某个国家的人、某几个国家的人,或是全球。

小乘平衡报道(贰)可以这么理解:我这个媒体做了报道,做到了平衡报道(壹),但我不管在全局视角下,报道们是否有偏颇。

大乘平衡报道(贰)可以这么理解:我这个媒体做了报道,且我追求全局视角下报道没有偏颇。

同前面一样,我们这样对比起来看,两者区别似乎很明显,但实际中我们却很难区分。我们一如既往地需要对整体有认识,才能知道是否做到了大乘平衡报道(贰);但这时候需要的不只是对事件本身的状况有认识,还需要对各个媒体报道的内容有认识。做到这点的难度相当高,会极大消耗人的精力。

进一步看,我们还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全局的大乘或小乘平衡报道(贰)与某一具体报道内容是否平衡之间可能没有任何关系!

这个说法乍一看似乎有点意外,但其实仔细想想又很理所当然。我们完全可以将全局的所有报道当成一篇报道,将每篇具体的报道当作这篇大报道中每一方的发言,然后重用之前对单篇报道是否是平衡报道的思考。延伸一下,即使某些乃至全部报道都不是平衡报道(壹),我们也有可能达成全局的大乘平衡报道(贰)。

那么,我们可以怎么应对这个问题,做到大乘平衡报道(贰)呢?引入媒体自由是最常见的说法

媒体自由

媒体自由经常被当作言论自由的一部分来讨论,但由于对象的不同,所以其含义有很明显的区别。

引入言论自由是为了个人的人身或其他权利,目的是直接保护人。但引入媒体自由不是为了保证媒体的权利,也不是为了直接保证个人的权利,而是为了达到大乘平衡报道(贰),是一种手段。如果把手段当成目的,为了媒体自由而媒体自由,那就是典型的舍本逐末了。

甚至从某种层面上说,为了媒体自由而媒体自由反而会因有心人利用而有害。例如奥巴马2022年在斯坦福的演讲中就提到了一种利用方法——通过大规模散布虚假信息,淹没真实信息,扰乱舆论场。

理想状态下,媒体自由可以使得多方言论进行对冲,使得读者有机会自己判断,进而形成客观认识。从另一个角度看,需要媒体自由就等价于承认大部分媒体都做不到大乘言论自由(壹),故而只能通过小乘言论平衡(壹)的对冲做到大乘言论平衡(贰)。

然而事实上,单纯的媒体自由只能增加出现弱势方真实信息的概率,但一则不能保证出现,二则也同时会影响群众的判断——由于种种因素,我们对于社会话题都会倾向于认为「说得越多则信息越真」。于是媒体自由完全可能只是增加了对强势方信息的曝光度,导致群众更加认可强势方的信息。

从这个角度看,媒体自由其实完全可以加剧偏见,而和原本预计的辅助达成大乘平衡报道(贰)的目标南辕北辙。现实中往往也是这样发展的,尤其是如果我们去思考自媒体普及以后的舆论场和在此之前的舆论场——自媒体可以看作是增加了媒体自由程度,但导致的现实是人们更加笃定地相信自己的观点,拒绝听取异见者,乃至党同伐异,而不是拥有更加全面的认识。从另一个侧面,美国最近这些年舆论场的表现也佐证了这个结论——人们的思维不停极化,裂痕越来越大。

当然,这里可能还有推荐算法的影响,但我们很难有效地将两者分开讨论。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两者之间互相成就,就像美国等国家的媒体能明确分出自由派和保守派,并且互相背书一样。甚至我们看看历史,马克・吐温时代没有算法,笔下的社会也是媒体自由的,但真相则被完全掩盖。

而对于有心者来说,利用验证小乘和大乘平衡报道(壹和贰)的困难程度,不断将小乘平衡报道伪装成大乘平衡报道,以此塑造群众认识的例子也是比比皆是。吊诡的是,越是强调媒体自由的一方,越是往往在(直接或间接)涉及意识形态的报道中越伴随对小乘平衡报道(贰)的这种利用。

结语

前面从大乘小乘以及局部和全局的视角讨论了媒体相关术语和行为中一些有趣的地方,尤其是理论和现实之间的矛盾。其结论大概可以概括为:理论很好听,但实际使用中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反而和原本的期待完全相反。

和对所有话题一样,我更在意的是:怎么办?

理所当然地,我并不知道最好的答案是什么。如果我这样没事想想就能想到,那么所有研究传播学和新闻学的学者和相关行业从业者不如全部下岗,自此以后工资收入全部给我。

但我在这么多年的观察中,其实也有了一定的心得,简单说就是不要「先入为主」:不要默认自己知道的就是对的;同时追溯和审查自己的推理依据,寻找任何的弱点。

就这样吧。继续实践,继续改进。

事实上,本文前文中关于奥巴马的演讲部分故意省略了一些信息。取决于你的预设立场,你可能会对那句话、对我有两个方向的理解(或者,如果你没有预设立场,只将它当作一个客观信息看待,那么再好不过!),进而影响你对本文主旨的判断。然而事实上,我在那里一点谎话都没说,也没有向任何方向刻意暗示,一切解读都是身为读者的你进行的。
之所以在这里耍了一个心眼,是因为我发现该演讲及其解读本身就是对本文主旨的极佳佐证,希望没有刺激到读者你。
提示一下,奥巴马演讲的标题叫做:Disinformation Is a Threat to Our Democr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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